內蒙古高院出臺工作指引規范中小微企業緩減交訴訟費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為中小微企業依法提供緩交、減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工作指引(試行)》,旨在充分發揮法治對營商環境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使生產經營存在嚴重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能夠依法行使訴權利。
據了解,《指引》共有十一條具體內容,首先明確了《指引》中的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對于中小微企業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因生產經營存在嚴重困難,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實行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其次對生產經營存在嚴重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緩交、減交訴訟費用司法救助的適用范圍、情形、條件、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尤其強調應積極利用線上平臺推送訴訟費用交納、緩減交、退費全流程在線辦理。
《指引》規定,緩交期限屆滿后,中小微企業仍不預交且未再次申請司法救助或者再次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訴等情形處理。同時,人民法院對中小微企業提供司法救助,對方當事人敗訴的,訴訟費用由對方當事人交納,拒不交納的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上訴的,可視案件情況、申請司法救助中小微企業的經濟狀況決定其減交訴訟費用。此外,根據自治區財政廳工作要求,內蒙古高院每年年末需將全區法院訴訟費用緩交、減交、免交情況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